[摘要] 职工可支取公积金用于住房装修、“公转商”贷款开闸……近日,自治区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涉及贷款、支取、简化手续等多项内容,力度也史无前例的宽松,内容一公布,引起各界广泛关注。
新疆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可提取用于装修可享公积金利率
职工可支取公积金用于住、“公转商”贷款开闸……近日,自治区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涉及贷款、支取、简化手续等多项内容,力度也的宽松,内容一公布,引起各界广泛关注。
记者了解到,调整的政策总计有十多条,主要分三类,即公积金的支取、贷款和简化手续。其中,“公转商”贷款开闸和“职工可支取公积金用于住”尤其受社会关注,前者目前只在昌吉州试点,而后者在新疆各地州城市中都没有实行,属于全疆首次提出。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人员介绍说,“公转商”指的是在住房公积金资金供应紧张达到设定预警条件时,将经审批同意的公积金贷款转由商业银行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职工偿还贷款期间因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和住房不同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逐月给借款人补贴,简单概括,就是职工办理可享公积金利率。
据了解,“公转商”将主要在我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较高、资金紧张的地区使用,以满足职工贷款需求,如昌吉州住房公积金达到94.5%,目前位居全疆之首,由于房贷积极、政策宽松,大量职工贷款导致公积金资金紧张,影响后续职工贷款,为此,昌吉州2014年9月与银行合作开展“公转商”业务,目前已办理了数百笔业务。
业内人士分析,短期看“公转商”在新疆不是急迫,因为目前新疆各地州住房公积金的运用率普遍在70%以下,低于平均水平,沉淀资金充裕,像昌吉州这样的高贷款率地区只是少数。
但从长期来看,“公转商”可以保持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增加职工负担,同时可以缓解住房公积金资金供应与需求在时间上不平衡的矛盾,保证住房公积金稳健运作,对于的健康平稳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除“公转商”外,另一项“高可提取10万元公积金用于装修”的政策也广受关注,一是因为该政策此前从未在新疆出现过。二是装修是职工家庭不可避免的大额开支,如能从公积金中支取,无疑对家庭消费是个不小的帮助。
记者了解到,住房公积金制度设计是从互助性和保障性的特点出发,因此之前公积金主要用于购买住房、建造住房等住房基本消费方面的支出,而装修作为享受性支出则不在此列,所以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而此次新的政策提出:“在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可证明装修行为真实的前提下,自取得普通自有住房权属证明之日起,可以按一定额度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的装修,提取额度高不得超过10万元。”这就意味着,缴存职工高一次可以提取10万元公积金用于住。
自治区住建厅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我区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是在9月30日国家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并结合新疆实际而出台的,其中公积金用于装修、“公转商”等政策都是新疆自己提出的,比国家要求还要宽松。
此外,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了解到,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中,乌鲁木齐有的已经实施,如取消离退休证明材料提取要件等;有的虽然实施,但有限制条件,需研究是否取消,如公积金支付,乌鲁木齐市规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上年低工资”;还有的如“公积金用于装修”,则需要对现有政策做大的调整。
“管理部门会认真研究后,拿出调整方案,报政府批准后尽快实施。”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人员说。
我区频发放宽公积金政策信号
从今年2月出台《关于促进自治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到今年8月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工作座谈会召开,我区频频发出放宽住房公积金信号。其间,全疆各地州纷纷上调公积金高贷款额度,放宽贷款门槛,为房地产市场注入强心针。
据了解,发展与经济发展有直接关系,对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拉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的健康发展是有力的支撑。
数据显示,2014年,我区完成1014.81亿元,同比增长22.9%,分别高于、12.4和10.1个百分点,占城镇固定资产的10.41%;房地产实现税收155.6亿元。但2015年以来,由于受经济发展大环境的影响,我区发展呈现出放缓的趋势,今年上半年,全区房地产完成开发335.6亿元,同比增长8.7%,增速较去年同期回落近20个百分点,测算收约70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左右。
相关人士表示,房地产健康发展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同时,新疆还面临着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偏低的问题,平均个贷率仅为64%,低于平均水平。大量资金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职工需求没能得到很好的释放,正是在这些综合因素下,今年开始,我区开始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从过去的强调“防控风险”向“引导消费”转变。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8月召开的全区住房公积金工作座谈会上,自治区住建厅负责人强调,我区要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条件,包括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装修、直系亲属可以共同使用等,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要坚决地放,彻底地放开。
政策解读
新政策:正常缴存职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得高于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
解读: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上年低工资需支付自住住房。
所需资料: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提供原件);3、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建商品房未办理房屋权属证明的,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5、物业管理收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6、原件。
新政策:已达到法定离的封存职工提供身份证即可办理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取消离退休证明材料提取要件。
解读:该政策乌鲁木齐已实行。2015年6月3日起,乌鲁木齐对部分业务手续进行简化,其中规定已达到法定离(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封存职工提供身份证即可办理离退休提取,不需要再提供《退休证》或《职工退休审批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离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仍按原政策执行。
新政策:取消提取职工单位审核环节。
解读:以乌鲁木齐为例,提取必备材料中包括《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加盖单位银行预留印鉴)。此外,在购改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加盖售房单位公章及房委办评估人员私章)原件、复印件等手续。
新政策: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外,不需要提供其它材料。
解读:新政策比现策大大简化此项内容。现策中,以乌鲁木齐为例,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住,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社区印章);夫妻双方地部门出具的原件;提取人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凯发唯一平台客户端的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小程序